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是以资产为纽带,由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与宁明县供电公司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月25日挂牌成立。公司总资产达11542万元,注册资金为2308万元。其中,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占78%的股份,宁明县供电公司占22%的股份。
宁明县农电管理体制过去由于历史原因,全县15个乡镇中存在着多家管电的格局。使得宁明县地方电力建设发展缓慢、经济发展滞后。根据国家农电“两改一同价”的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宁明县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加快农村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通知》(宁政发[2000]52号),把县内各独立的供电单位无偿划归宁明县供电公司,并对全县的发、供、用电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2002年,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县供电公司经营县供电国有资产的批复》(宁政函〔2002〕55号),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在宁明注入了5561.3(其中物资3607.4万元)万元的农网改造资金,并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经营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形式的国有资产的批复》(桂政函〔2002〕173号)的精神,与宁明县供电公司共同组建了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的规定,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目前,股东会由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和宁明县供电公司组成;董事会由廖谊昌担任董事长、黎志华担任副董事长,黎志华、李刚、黄训波为董事;监事会由王廷因、符显付、黄楚斌等组成。2007年4月董事会任命了黄品德同志为总经理,黄训波为党总支书记,李龙为第一副总经理、罗勇、韦惠锋、莫建宁为副总经理组成了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下设经理工作部、人事劳动政工部、财务部、用电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和科立公司等7个职能部室,设供电营业所7个、变电站5个,供电营业变电站(站所合一)5个。公司共有员工398人,其中,管理人员4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25人)、技术工人357人(技师2人、高级工56人、中级工98人、初级工203人)。职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32人,中专以上学历68人,技校毕业192人。
经过农网建设与改造,增强了公司的经济发展后劲。目前,县境内有110kV变电站一座,35kV变电站10座,12个供电营业所。35kV主变14台/38700kVA、配电变压器15台/42778kVA,35kV输电线路16条/318km,10kV配电线路59条/2260km,10kV配电变压器台/46195kVA。年平均供电量为7200万度左右。2005年1月31日宁明县财政局与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成功签约,宁明县财政局将宁明县天西变电站的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后,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作为宁明县供电营业区内唯一的供电法人,除承继宁明县供电公司在供电营业区境内的供电业务外,经营业务还包括趸购电力电量,城镇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水力发电开发经营,发供电工程施工安装、设备及材料配件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水利综合经营等。
近几年来,公司坚持以“人民电业为人民”为企业宗旨,高举优质服务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优质的电能和一流的服务,认真当好宁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充分发挥了经济要发展、电力须先行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先后获得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地区、宁明县委县政府等单位授予的“自治区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南宁地区边境建设大会战先进集体”、“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宁明县边境建设大会战先进单位”、“2004年度重点党报刊发行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获区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授予的“2002年度管理工作二等奖”、“2003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一等奖”、“2003年度管理工作二等奖”、“2004年度管理工作三等奖”、“2005年度管理工作三等奖”、“2006年度管理工作二等奖”。
目前,公司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三项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双效”为方针,努力开拓电力市场,不断提高经营效益,为宁明县工农业的发展和经济腾飞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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